| 中共四川省商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举办“我的祖国”和“我的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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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3 14:24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川商机党〔2009〕7号
厅机关各党支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党支部,研究所党支部:
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进一步展示商务系统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厅直属机关党委决定举办“我的祖国”和“我的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1.我的祖国:围绕讴歌伟大祖国的壮丽河山、辉煌历程,特别是建国60年来的伟大成就,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充分展示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爱国主义热情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我的核心价值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根本要求,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精神支柱,弘扬道德规范,树立正确价值观等方面的思想认识、先进事迹、精神风貌和新风正气,充分展现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风尚和思想道德情操。
参赛选手可任意选择一个主题参加演讲比赛,要求主题鲜明,论述有力,内容翔实,语言简洁,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感染力。
二、演讲名额分配及要求:
1.各党支部人数不限,但至少推荐1名选手参加比赛;
2.要求参赛人员用普通话脱稿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3.参加比赛的人员名单及演讲稿于4月17日前上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审阅。
三、评奖办法: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优秀选手将代表省商务厅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比赛。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四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把这次演讲比赛作为进行新中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国情教育、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参赛。并从展示处室形象、展现单位风貌要求出发,抓紧时间,精心组织,确实把那些演讲技巧好、个人仪态佳的选手推荐上来,确保比赛的效果和质量。
附件:评分标准(仅供参考)。
200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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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评 分 标 准
1.主题突出,观点鲜明;(20分)
2.普通话标准,语言清晰;(20分)
3.感情充沛,富有强烈的感染力、吸引力;(25分)
4.准备充分,内容熟练;(10分)
5.时间掌握良好;(5分)
6.仪表整洁,衣着得体;(10分)
7.体态语言运用恰当自如;(5分)
8.原创演讲内容。(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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